你愿意和强奸犯、瘾君子在一个屋檐下学习么?
我也不愿意。
这就是不建议你报考的理由。
就在昨天,一则关于浙江大学的消息燃爆了网络:
是的,你没看错,一名浙大的学生因为强奸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结果浙大给出的处分是:
留校察看一年。
惊愕之余,我们查看了浙大的学生手册,发现这样的处分其实是。。。
特娘的符合校规的。
注意第十七条第三款,宣告缓刑,基于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才开除学籍。
也就是说,理论上说起来,留校察看其实合规。
然而为什么会掀起轩然大波?
事实上哪怕就是罪犯之间也有鄙视链,强奸犯是被所有罪犯鄙视的那种,进看守所的时候强奸犯吃的苦头要比其他嫌疑人多的多。
换句话说:如果某浙大女生被侵犯,结果防卫过当被判了实刑,那么她要被开除,而这位男生因为缓刑的原因,却可以保留学籍,顺利毕业?!像这样的情节完全可以适用开除的条款,为什么不用呢?
那么浙大为什么保留这个强奸犯的学籍呢?各级领导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呢?我们来看看:
原来是学院上报的处理意见。很多人对这名罪犯的身份大做文章,事实上只要你去浙大学工办的主页上找关于学生的处分通报,还会有惊喜:
这是猥亵的;
这是吸毒的。
当然,你现在还想去看看有没有更奇葩的处分通知,对不起,来晚了。浙大已经把学工部的网页直接关闭,估计现在只有内网甚至只有个别ip段能访问~这么做的原因不言自明了吧。
所以浙大对于这些罪犯的态度其实是很明确的,也许单纯就是觉得要给这些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你让我们其他正常的学生和强奸犯以及瘾君子在同一片屋檐下学习,对我们公平么?
那些拿这位强奸犯的民族说事的,压根就没有领悟到我浙大对学生的包容完全没有什么民族的界限,想拿这个带节奏的请歇一歇。
讲真,这个努XX是2016级的学生,今年马上毕业,这个留校察看的处分究竟有多大的效力?还是这个努XX已经留级?实在没看出来任何值得学校担保的地方。
虽然矮大紧这个人讲了很多错话,但是有一句话是对的:名校,国之重器。浙大作为国内顶尖高校,理应爱惜羽毛。看看人家成立才几年的国科大,自己学生季子越在境外发表的不当言论,当天作回应,一个月不到就开除学籍。按照情节轻重来说,他顶多算个违背公序良俗,甚至都没有触犯法律,国科大就把他给开除了;而今天哈工大也爆出新闻:两名大四学生考试作弊,直接被开除了。相比之下,浙大你惭不惭愧?
讲真,把书读好真的是很重要的。你分不够去了哈工大,动辄得咎,作弊这么小的事情就被开除了;分太高了去了国科大,一句话不对也被开除了。只有控制好自己的分数考个浙大,强奸(未遂)吸毒啥的都还能给你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诶,这到底要不要考浙大?似乎心存不良者考浙大有福利?
还有,护校蛆就别来喷了,兄弟是四校合并前考进浙大,本硕博博后浙大一条龙,玉泉呆了整整十一年,不是杭大医大农大的,说这些不是炫耀,只是告诉你我有这个资格来极尽嘲讽之能事。
浙大出了这个事,最痛心的是谁?还不是我们这些校友?想想两位老校长定的校训求是创新,现在倒是很求是,把罪行说的明明白白的,就是处理的结果还真是挺创新的。那些作出给这个强奸犯留校察看的领导,请你们再唱一遍浙大校歌,想想浙大的校训!
鉴于浙大此次的表现,真心不建议各位考生报考,请分流到其他level的学校吧。
以今日浙大为耻,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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