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熙攘,人性隐曲,人生仿佛一团乱麻,总有讲理的和不讲理的,也总是有能说会道的和刚毅却木讷的。那时节,虽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人要讲理,不讲理便是禽兽。世间要有讲理的地方,否则顿成地狱。人生是一个讲理的长旅,所以生而为人却要学着做人。可是,古往今来,就是有人不讲理;人间朗朗,常常就是找不到讲理的地方;漫长一辈子里,总会遭遇蛮不讲理的人和事。有人不讲理,有理没处讲,于是,芸芸众生,愁肠百结,一不小心,便辗转于沟壑。它们如同黑云压城,让绚烂人世黯然失色,叫我们这个号曰人类的物种忍垢蒙羞。
譬如,今天下午的会址早已约定,可商家悍然背信弃约,致使我们被迫跼蹙于斗方,大家自神州四方惶惶奔至,只好“济济一堂”。这便是不讲理,无理可讲,无处可讲。因为,商家和官家联手,权钱勾搭成奸,便是那上空的黑云,理路消歇无踪之际,人间不再是安全和安宁的居所,也就是我们备受欺凌之时。
可是,天下总有理在,人间不可或缺一个理字!要过日子,过好日子,好好过日子,一刻都离不开讲理。黑云如墨,让人世黯淡,但却无法将真理的天光笼罩殆尽。相反,天行有常,天理自在人心。这理儿如同澎湃的春水,可受阻于一时,却终将冲决冻冰,奔流蹈海。——朋友,人活一口气,讲的就是个理儿,你力气再大,能将她们永远藏于自家肘腋!?
毕竟,凡事皆有事理,是人就会有情理,人间总归不可或缺道理,一如它们必将体现为某种法理。而无论是事理、情理、道理与法理,它们无一不是天理之昭昭。天大地大,海啸山风,夏雷冬雪,是一个理字儿支撑着我们活了下来,也是一个理字儿鼓荡着我们必须活下来!
找地方讲理,把理儿讲清,是人的秉性,除非你不是人,除非这个人世堕落成为地狱。
在此,“个案正义”与“人民出场”,是两种主要的讲理方式。
如同江平教授所言,法庭是讲理的地方,或者,应当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个案正义是讲理的一种方式。依恃法权程序安排,首先让事实铺陈于目前,从而让事理袒露于人间,道理和情理可望联袂排闼而出,流淌于心间。经由法理的精致梳理,最终讨得一个是非。可能,也终会明白仁忍高于是非,就是最高的是非。
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庭更且常常难免为强权所辱弄。于是,人民出场,或许有助于实现正义,遂成一种讲理的方式。可能,也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当今之世,人民的出场不外三种方式。一是革命,可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走此绝路。拈出此项,正在于努力避免革命,以政治改良取代玉石俱焚的山呼海啸。二是选举。人民具体化为公民,公民换身为选民。万千选民,劳生息死,养家糊口之余,手拿选票,在挑选自家代言人的博弈中,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诉求,实现自己的组织化生存。各以组织化阵势陈竭己意,于容忍各自的选择中表达自己的选择,其实是代价最小的政治存在方式。而这便也就是在讲理,一个讲理的过程,并终究给出讲理的结果。三是游行示威、集会结社。借由凡此方式,公民彰显自己的存在,表达着自己的选择,于讨要公道中可能促进公道。至少,它给予弱者以号哭的自由,哭声震天之时,可能就是石砌的大墙轰然坍塌之际。
人世熙攘,人性隐曲,人生仿佛一团乱麻,总有讲理的和不讲理的,也总是有能说会道的和刚毅却木讷的。那时节,虽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因而,好人与好人讲理,各拥理据,各秉德性,尽管其理轩轾,但终究保有沟通的善意,也总有沟通的可能,事情大致不会太难办。坏人与坏人讲理——如果讲理的话,至多讲究的是盗亦有道,可能也能沟通。江湖上刀光剑影,自有一套拼搏之道。难办的是,好人与坏人讲理,哪里有理讲呢!特别是,当坏人权高位重,一手遮天之时,你到哪里去讲理呢!又特别是,当不讲理的就是政府或者国家本身,天哪,还怎么讲理呢?!小民百姓,又当何如呢?!
因而,总要有人出来讲理,这世间才为人间,也方才适于人类居住。当今之世,律师之为一业,职业所系,志业所在,就是专门替人讲理的,也可能是最会讲理的。既秉其心志,复禀其心智,他们挺身而出专门讲理,是现代的巫,而恰恰是正义的祭司!
再说一遍,这世间,总要有人出来讲理。谁来讲理,大家一起来讲理,而首先是特具禀赋的法律人出来讲理。社会之有律师一业,众生之养育了法律人,就在于指盼着他们出来讲理呢!
为了讲理,法律人,站起来;为了过上讲理的顺畅安宁的日子,亿万同胞,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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