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至1954年全国首次基层普选运动向来被官方和媒体视为“中国人民第一次自主地行使当家作主的神圣民主权利”。那么,这场普选运动在哪些方面具体实践了民主呢?人民的“神圣民主权利”是如何行使的呢?我们将以北京市为例还原1953至1954年人大代表选举的真实过程。
北京普选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53年6到8月在西单区安福胡同和郊区两个乡进行典型试验;10月至12月在西单区进行重点试验;12月至1954年1月在全市进行全面普选。三个阶段都坚持人大代表要让民众选出来并让党满意。这样的人大代表是如何被选出来的呢?
一、宣传上强调工人阶级优先权,追求高投票率
北京市要求普选干部着重宣传工人阶级重要性
建国初期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1953年选举法强调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在代表名额上给予优待。
针对国家对工人阶级领导权的强调,北京市在训练领导基层选举工作的干部时强调要着重向选民讲解工人阶级的重要性:
“由北京市总工会举办对行业基层干部的报告,着重讲解选举法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结合讲解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在建设时期的任务和作用。”(《北京市基层选举宣传工作计划》,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0。)
动员选民时制订了较高的投票率指标
由于中国的普选借鉴了苏联的经验,苏联选举的高参选率、高投票率等特征也成为1953年普选的追求目标。普选前,中央明确要求“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吸引选民自觉地热烈地参加选举,使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体选民数很高的比例”。(《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北京日报》1953 年 4 月 3 日,第 1 版)
1954年1月14日,北京市关于动员选民积极参选时指出:“投票阶段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能‘使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体选民数很高的比例。”(《关于投票前后各项准备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5)
1954年3月初,东郊区(今朝阳区)在动员选民时则进一步制定了较高的投票率指标:“使参加投票的选民达到很高的比例,占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四点五五”。(《北京市东郊区普选工作总结》,朝阳区档案馆,案卷号:2-1-104)
二、候选人产生过程中优先保证干部和工人
由于这次普选采取的是等额选举的方式,即选几名,提几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基本上就是投票中要选的代表,只要候选人确定,那么投票和选举结果就是水到渠成。因此,对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在此次普选中至关重要,那么,此次普选的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呢?
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干部优先,引群众不满
按照53年选举法制定的选举规则,候选人一般都应出自其所在选区。但北京市委为了考虑重要干部或人物,将有些人物安排在非本选区。选民群众对不住本选区的机关干部在本选区应选很不满意。比如西单区进行候选人提名时,一小组长说:
“杜区长威信高(杜若),哪都可以选的上,咱们这个选区好几千人,连个代表都选不上吗?咱们这个选区就出七个代表,再来了三个区长,还有两个市长,咱们就别出人了,要找市长门口有岗,连门都进不去,怎样和我们联系。”(《关于普选在酝酿候选人阶段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我们处理意见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小组长说的也不无道理,但与区委的意图相违背。
12月30日东单区西裱褙胡同选区试点,选民小组长在小组会上说:“主要是选本选区的,他们更可以代表我们意见,区政府首长距离这么远,也是有些不方便。”(《东单区各选区提候选人的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2)选民对此说:“上次所提的机关干部太多,要考虑社会上有声望的人能否为我们西裱褙办事。”(《北京市城区基层选举中选民动态》 ,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工人代表的比例大幅增加,街道居民选举权严重缩水
除了干部在提名候选人时受到优待之外,北京市选委会也要求:“今后作为城市基层政权的区代表大会应该在代表成份中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因而应该适当增加工人代表的比例”。(《北京市普选工作典型试验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1953年10月10日,西单区根据市选委会的要求在《在区代表大会中各界代表所占比例的初步意见》中规定:“工人阶级成份所占比例不能低于代表总数的 30%。”(《在区代表大会中各界代表所占比例的初步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依照以上原则,西单区的代表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当时西单区各类工人合计约20330人,区委认为“如按已确定1300人产生代表1人记则应产生代表15名”,(《关于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工人代表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但上表数据显示,工人阶级的代表是53 人,比按选举法规定的一般代表人数多出38人,街道居民身份的选民要远远多于工人身份的选民,而其代表名额反倒比工人代表名额少11人,可见因为工人受优待,街道居民的实际选举权大幅度缩水。此外,西单区不是工业区,文化教育单位比较多,但文教卫生方面的代表还赶不上工人代表名额的一半,这更凸现工人阶级的优势。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工人阶级内部亦有区别,《意见》明确指出:“工人代表中产业工人应多于一般工人……国营工厂工人不应少于私营工厂工人。”(《关于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工人代表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选民对于大量增加干部和工人的代表数很不满,认为这样选举不够民主,有选民明确说:“我们不是选满意的人,是选必要的人;不是选我们认为必要的人,是选你们认为各界的人。”(《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事先拟定内部名单,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当选
重点试验期间,西单区委认为“因大城市的阶层比较复杂……由党委统一领导,依靠党员保证完成普选工作是这次普选的关键。”(《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选民小组成立前,西单区委向市选委会主席刘仁请示候选人提名问题时指出:“在提候选人以前,召集选区的党员负责把党内已准备的初步名单适当向党员分配,以便党员在选民小组中与选民进行充分的酝酿。”(《关于代表候选人提名问题的确定具体办法》,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这说明,在候选人提名以前,区委预先准备了一个初步候选人名单,这个名单“首先由区委和区级人民团体的党组提出名来”。(《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党内准备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绝大多数是要求保证在选民小组会上被提出的,区委对这个名单修改的原则是:“一般方面(各阶级、阶层、系统等)不变,具体人可变”。(《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区委预先拟定名单中主要是工人和干部。有的不在本选区但必须保证的干部,必须安排到别的选区应选;区选委会将这些应选干部代表安排在工厂、机关、学校较多的地区,以便保证当选。
名单内的候选人,通常采取党员带动群众的方式提出:“事先在党内考虑一个候选人名单,分别布置给各选区的党员,和群众一起自下而上地自选民小组中提出。”(《北京市西单区选举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同时,西单区委要求,不要将党内准备的全部名单过早的布置到所有党支部,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党内准备的名单投下去之后,不是群众所拥护的人,再从党内布置更改名单。同时减少发生失密现象。”(《北京市西单区选举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由于片面贯彻名单,完成任务,“干部在讨论、酝酿候选人名单过程中主观,不听取和考虑群众意见,反复说服群众,要群众选联合名单,甚至批评群众‘狭隘’、‘片面’、‘本位主义’、‘胡同观念’”。(《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有些民众提名的候选人,即使是选区工作组组长、分选区工作站站长或选民小组组长,由于不是中共党员,他们多被排斥于党内名单贯彻程序之外。因此,有居民说:“这次是命令选举”。(《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党内事先拟定名单的现象并非特例,普选全面展开期间,东单区委某选区还曾发生过两起党内名单泄密事件。
党内名单的重要性从选举结果中便可以看出,西单区全区拟选举 167名区人大代表,其中 90%以上的名单都由政党预先拟定,结果,当选的代表中,被选民更改的也不过占代表总人数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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